身份证丢失该如何处理。身份证因丢失而被他人冒用,并办理、通讯业务及其他商务性事务时,将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甚至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。当身份证丢失后,又不幸发生上述情况时,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能够证明那件事情不是你做的,从而免除自己承担本不应当由你来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在面对身份证丢失而被他人冒用带来的麻烦时,怎样做才能减少和避免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后果呢?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。
一、报案证明
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、被抢造成的失, 一发现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。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的身份证已作废。
二、补办证明
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,一经发现,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,开具补办证明,证明丢失的身份证已作废。
三、登报声明
登报声明可以成为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。
公安部已经明确表示:公民丢失身份证后,*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。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,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。
综上所述,当身份证丢失的时候,我们可以采取报案证明、补办证明和登报声明三种方式。
登报:400-901-6070 登报微信:a473591